质量检验制度

三级检验体系,确保每件产品100%合格出厂

成品检验管理制度

目的:确保每批出厂餐饮具符合GB 14934及客户要求,不合格品不得流入学校食堂。

检验频次与抽样方法

检验项目及标准(GB 14934)

类别检测项目标准要求
感官外观表面光洁、无残渣、无油渍、无异味、无破损
触感干燥无水渍残留
理化游离性余氯≤0.05mg/L
理化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不得检出(检出限0.01mg/100cm²)
微生物大肠菌群不得检出/50cm²
沙门氏菌不得检出

检验流程与放行

1

抽样检测

检验员填写《成品检验原始记录》,进行感官、理化、微生物全项检测。

2

报告出具

所有项目合格后出具《成品检验报告》,仓管员凭报告办理入库。

3

不合格处理

任一项目不合格 → 扩大三倍抽样复检 → 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次不合格,全批返工。

4

出厂放行

只有《成品检验报告》显示"合格"并加盖品控部章的产品,才允许从一号门装车出货。

原辅料检验制度

目的:确保使用的洗涤剂、消毒剂、包装材料等原辅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,从源头控制风险。

供应商准入标准

进货验收检验项目

原辅料类型检验项目验收标准
洗涤剂有效成分含量、pH值、重金属与标称值偏差≤10%,重金属年检外检
消毒剂有效氯/二氧化氯浓度与标称值偏差≤10%
包装膜感官、厚度、安全证明无异味无破损,厚度≥0.03mm,食品接触材料安全证明
周转箱材质、毛刺裂纹、检测报告PP或HDPE材质,食品级检测报告

检验合格后更换绿色"合格"标识方可入库。不合格品在"不合格区"存放并通知采购退货。储存不超过保质期,超过3个月未使用的需复检。

外检送检管理制度

目的:定期将产品及生产用水送第三方CMA/CNAS资质机构检验,验证自检结果准确性。

外检范围与频次

送检对象频次检测内容
餐饮具成品至少每半年一次
新产线/工艺变更后必增
GB 14934全项型式检验
(大肠菌群、沙门氏菌、洗涤剂残留、重金属)
生产用水每年至少一次GB 5749常规指标全项
洗涤剂/消毒剂每年一次有效成分及安全指标外检
紫外线灯管强度每年一次送检或委托校准

采样与报告管理

留样管理制度

目的:对每批次成品进行留样,以便出现质量投诉或监督抽检时进行复核。

留样规范

留样检验与销毁